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消息,为保障2026年琅琊山庙会期间空中安全,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措施。
一、管控对象范围
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民用无人机、模型航空器、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禁飞时间与区域
2026年2月25日(正月初九)0时至24时,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区全域及南京太仆寺区域,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施放、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因电视转播、航拍、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执行重要任务确需飞行的,须按规定提前履行审批手续。
三、违规处置措施
对于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本通告规定,擅自进行飞行活动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法处理,必要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