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输电线路运维迈向数字化、智能化,无人机巡检已从阶段性任务逐步转变为覆盖全周期的常态工作。在辽宁沈阳,电力企业对输电线路开展年度状态检测、通道隐患排查等无人机作业时,能否合规、高效地取得飞行空域,直接关系到巡检计划能否按时落地。尤其是面对春秋两季集中巡检、多条线路跨区段同步作业等场景,单次逐日申请耗时费力,办理 “常态化长期空域” 成为电力运维单位提升效率、保障合规的关键路径。
从法律层面看,国家层面已为无人机飞行活动划出清晰边界。依据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原则上应当在拟飞行前 1 日 12 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管理机构应当在飞行前 1 日 21 时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条例同时明确,按照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的规定在固定空域内实施常态飞行活动的,可以提出长期飞行活动申请,经批准后实施,并应当在拟飞行前 1 日 12 时前将飞行计划报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备案。这一条款正是输电线路年度状态检测等重复性、规律性巡检办理 “长期空域” 的直接法律依据,也让电力企业从 “每次作业都申请” 的繁琐流程中解放出来。
办理长期空域申请,核心依托是国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 平台)。单位用户可在平台的 “飞行活动申请” 菜单下选择 “长期飞行活动申请”,进入新增页面,按系统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已获批准的长期飞行活动,还需在每次起飞前 1 小时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发送起飞确认申请,经确认后方可起飞;飞行活动结束后,应按要求上报飞行报告,形成 “申请 — 备案 — 起飞确认 — 任务执行 — 事后上报” 的完整闭环。
就辽宁沈阳的落地路径而言,当地已发布低空应用场景空域及航线申请导则,采取属地化、分级审查的办理模式。申报主体单位应当将低空应用场景空域及航线清单、飞行活动方案等申报材料,提报至所属区、县(市)低空经济工作责任部门,由区、县(市)政府按照导则要求进行初审,并会同人民武装部排查申请空域及飞行航线,规避军事单位(设施)、军工单位(设施)、党政机关等禁飞区域,再将符合要求的低空应用场景报至市级层面。电力巡检单位在沈阳各区县开展输电线路作业时,应提前与本辖区责任部门对接,明确材料口径与受理时限,避免因属地环节衔接不畅影响审批进度。
申请材料是决定成败的关键。结合条例第二十七条及平台申报要求,飞行活动申请一般应当包含组织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操控员及机型的登记与资质证明、飞行起止时间、空域范围与飞行高度、任务性质与目的等内容。对电力巡检而言,任务性质宜如实填写为输电线路通道巡视、本体状态检测、隐患精确定位等,并附巡检区段坐标、作业计划与安全承诺,以增强审批通过的可信度。同时需特别留意,条例将发电厂、变电站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列为管制空域,输电线路跨越高速铁路电气化线路、重要基础设施等敏感区段时,相关区域及周边范围同样处于管制之列,必须纳入申请范围并严格按批复空域作业,不得擅自扩大飞行区域或提升飞行高度。
对电力运维企业而言,办理常态化长期空域绝非一劳永逸。长期申请获批后,每次作业仍须在拟飞行前 1 日 12 时前完成飞行计划报备,起飞前 1 小时提交起飞确认,任务结束后及时上报飞行数据。同时应建立健全内部飞行管理制度,落实操控员持证上岗、机型实名登记、保险配置与应急预案,定期核验空域批复与线路状态变化。遇到重大活动、特殊天气或空域临时管控时,还应主动服从管理机构的临时调整要求,宁可取消作业也不可冒险闯入未批空域。
总的来看,在辽宁沈阳,输电线路年度状态检测的无人机巡检已具备成熟的合规通道:以《暂行条例》为依据、以 UOM 平台为载体、以属地导则为抓手,通过提前谋划、规范申报、闭环管理,即可实现长期空域的高效办理。电力企业应把空域申请纳入年度巡检计划的前置环节,早摸底、早对接、早申报,让常态化巡检既能飞得起、飞得稳,更能飞得合规、飞得安全,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