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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空域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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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空域申请流程
编辑:安心飞 时间:2025-08-07

一、前期确认与准备
判断是否需申请: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在真高 120 米以下的适飞空域内,且符合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限制条件的,通常无需申请空域。但在成都市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即便符合上述高度和机型条件,也可能因区域管控需要申请。例如,在成都的一些公园,若使用 250 克以下微型无人机,在公园管理方允许且不违反当地低空空域管理细则前提下,可能无需额外向空管部门申请;而在成都金融城等人员、建筑密集区域,无论何种无人机,基本都需申请空域。
实名登记:所有无人机必须在民航局 “UOM” 系统(https://uom.caac.gov.cn)完成实名登记。操作时,需准确填写个人或单位信息(个人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单位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无人机型号、序列号等关键信息。登记完成后,系统会生成专属二维码,务必将其清晰打印并牢固粘贴在无人机的显眼部位,如机身外壳、电池仓等位置。
资质确认
个人:若操作轻型无人机在非管制空域飞行,需在 “UOM” 系统获取电子证照或持有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颁发的合格证。操作小型及以上无人机,则必须具备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企业:从事经营性无人机飞行活动,如航拍服务、物流配送、测绘作业等,需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获取该证,企业需满足设备适航(无人机通过相关认证且符合安全标准)、人员资质达标(配备有对应执照的操作人员)、具备完善应急方案等条件。同时,企业法人需确保公司在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包含无人机相关业务。
准备保险:购买足额的第三方责任险,保额应根据飞行活动的风险程度合理确定,一般建议覆盖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赔偿金额。例如,进行城市高楼区域的航拍作业,因潜在风险较高,保额需相应提高;而在较为空旷、人员稀少的区域飞行,保额可适当降低,但也需符合当地空管部门的最低要求。
二、申请材料准备
飞行计划:详细的飞行计划是申请核心材料,应涵盖飞行时间(精确到小时和分钟,如计划于 X 月 X 日上午 9:00 – 11:00 飞行)、飞行高度(注明真高,单位为米,如计划在真高 80 – 100 米飞行)、飞行区域(以经纬度坐标精确划定,可使用地图软件标注关键拐点坐标)、飞行目的(如商业航拍、电力巡检、农业植保等)。若飞行区域较大或涉及多个区域,需分别标注各区域信息及飞行路径。
航空器信息:提供无人机的型号、序列号、生产厂家、设备照片等,照片需清晰显示无人机外观、型号标识及粘贴的实名登记二维码。此外,若无人机有特殊改装(如搭载专业测绘设备、特殊通信模块等),需说明改装内容及用途,并提供相关改装合法性证明。
人员资质证明:操作人员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电子证照或 AOPA 合格证等资质文件扫描件,文件需在有效期内,且执照类型与操作的无人机型号、等级相符。
任务说明:若为商业飞行,需提供相关合同或任务委托书,明确委托方与受托方信息、任务内容、飞行区域及时间要求等;若为非商业飞行,如个人兴趣拍摄,可提供简要的飞行目的说明,阐述飞行活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其他材料:根据飞行任务性质,可能还需额外材料。例如,在机场净空保护区附近飞行,需提交机场管理部门的同意函;进行大型活动现场的无人机表演,需提供活动主办方的申请文件及公安机关的备案证明;若涉及外国航空器或外国人使用我国航空器,需有总参谋部批准文件。
三、提交申请
线上申请:优先推荐通过 “UOM” 系统的 “空域申请” 模块提交申请。进入系统后,按页面提示依次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准备好的飞行计划、航空器信息、人员资质证明、任务说明等材料扫描件或电子文档(文件格式一般支持 PDF、JPEG、PNG 等常见格式)。提交成功后,系统会生成申请编号,务必妥善留存,以便后续查询申请进度。
线下申请:若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线上申请(如系统故障、特殊任务要求等),可联系当地民航空管部门(如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云岭路 8 号)或公安机关,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材料需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多份,并确保内容与线上申请材料一致。提交时,需向接收部门工作人员索取材料接收回执,注明提交日期、接收人及申请编号(若有)。
四、审批流程
材料初审(1 – 3 个工作日):由受理申请的民航空管部门或相关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和合规性审核。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如飞行计划是否清晰准确、人员资质是否有效、航空器信息是否完整等;同时审核材料内容是否符合法规要求,如飞行区域是否在允许范围内、飞行目的是否合理等。若材料存在问题,审核部门将通过 “UOM” 系统反馈或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材料,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
空域协调(2 – 7 个工作日):空管部门通过雷达数据、飞行计划库等工具,排查申请的飞行计划是否与其他航空器(如民航客机、通用航空飞机等)的航线冲突,以及是否对军事活动、国家安全等造成影响。若涉及跨管制区飞行,还需协调多个空管部门及相关单位。例如,若申请的飞行区域靠近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或天府国际机场的航线,需与机场塔台及相关区域空管部门进行详细沟通和协调,确保飞行安全。
安全评估(1 – 3 个工作日):重点评估无人机的安全性能及飞行任务的风险程度。检查无人机是否安装有效的电子围栏,是否具备可靠的应急返航、失联保护等功能;对于有人机飞行或高风险的无人机作业任务(如在人口密集区进行大型物流配送),需审核其应急迫降预案的可行性。根据任务类型(如测绘、培训、物流等)进行风险分级,高风险任务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第三方安全评估报告。
审批决策(1 – 2 个工作日):对于适飞空域内的简单飞行任务,如真高 120 米以下且远离敏感区域的微型、轻型无人机飞行,在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能自动审批通过;而管制空域内的飞行任务,需空军或民航局审批,涉及机场净空区等关键区域的飞行,通常还需军方批文。审批结果将通过 “UOM” 系统推送电子许可,申请人也可登录系统查询;未通过审批的,系统会说明原因,申请人需根据反馈调整飞行计划或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
五、飞行实施与后续事项
飞行前准备:获批后,在飞行实施前,再次确认无人机设备状态良好,包括电池电量充足、信号连接稳定、各项功能正常等;查看天气预报,确保飞行环境安全,避免在恶劣天气(如强风、暴雨、大雾等)下飞行;同时,熟悉获批的飞行计划,明确飞行时间、高度、区域等关键信息。
飞行过程: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飞行计划执行飞行任务,不得擅自改变飞行时间、高度、范围等参数。飞行过程中,通过 “UOM” 平台或其他指定的监管系统实时上传飞行数据,保持与空管部门的通信畅通(如有要求)。若遇到突发情况,如无人机故障、信号干扰等,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操作,并及时向空管部门报告。
临时调整报备:若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飞行计划,如延长飞行时间、变更飞行区域等,必须提前向原审批部门重新提交申请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新的飞行计划。
飞行后反馈:飞行任务结束后,部分情况下可能需要向空管部门反馈任务执行情况,如实际飞行时间、是否按计划完成任务、飞行过程中有无异常情况等。反馈方式可根据审批部门要求,通过线上系统填报或提交书面报告等形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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