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无人机空域申请需要先明确是否需要申请,再按照具体流程进行申请,同时还需要注意一些相关事项。以下是具体介绍:
判断是否需要申请空域
所有在适飞空域内高于 120 米(真高,即无人机距离地表的真实高度,如在 100 米高的楼顶放飞无人机,无人机距楼顶的高度应小于 20 米 ;在海拔较高的山地,真高为无人机到山顶的距离)以及在适飞空域外的无人机飞行任务,都需要在 UOM 系统申请空域。
空域申请流程
登录系统:访问民航局官网网址(https://uom.caac.gov.cn )进行登录。
添加相关信息:申请一般飞行活动时,需提前在 “运行管理”—“我的航空器” 和 “我的操控员” 中添加航空器信息和操控员信息。
发起申请:点击 “运行管理 – 飞行活动申请 – 一般飞行活动 – 新增” 。
填写飞行活动页面 :
操控模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遥控飞行或自主飞行。
飞行模式:持有 CAAC 视距内执照的选择视距内飞行,CAAC 超视距(机长)和教员可以选择视距外飞行。
任务性质:依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任务性质。
预计结束时间:填写飞行预计结束时间。
通信联络方法:已实名注册登记后会自动填写。
起降备降场地:可填写示例 “申请空域内空旷、封闭区域”。
通信、导航和被监视能力:如 “飞行数据通过大疆无人机内置程序实时上报至 UOM 平台”。
飞行航线、高度、速度和空域范围,进出空域方法:例如 “飞行全程均位于申请空域内,无固定航线,真高 300 米以下,飞行速度低于 20m/s,空域内起飞降落” 。
应急处置程序:输入应急处置程序,若无相关信息输入 “无”。
特殊飞行保障需求:如有则输入,没有相关信息输入 “无”。
指挥控制链路无线电频率以及占用带宽:无相关信息输入 “无”。
二次雷达应答机或有关自动监视设备代码:无相关信息可不用填写。
其他必要信息:可不填写。
是否涉及以下活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勾选。
任务批准文件:若申请的飞行活动涉及机场、军事基地等敏感区域则必须上传批准文件(只可上传 pdf 格式,且每个文件不得超过 2M,最多可上传 5 个文件 )。如果飞行任务性质是训练飞行或操控员培训等,需要公司写证明并盖公章,扫描成 pdf 后上传至该位置。
提交信息:添加完相关信息后,选择添加航空器和操控员,框选申请的空域范围并填写最大飞行高度,点击 “完成申请” 提交,然后等待审核。
查看审核情况:审批通过后就可以合规飞行,可在 “一般飞行活动” 中查看审核情况。
注意事项
申请时间限制:UOM 系统目前只受理七天内的飞行活动,且飞行活动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要在 24 小时内。一般飞行活动需在飞行前一日的 12 时整前提交申请 。例如,1 号中午北京时间 12 时整之前申请,可以选择申请 2 号的飞行活动;1 号北京时间 12 时整以后,只能申请 3 号的飞行活动。
审核时间: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会在飞行前 1 日的北京时间 21 时整前受理申请,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公安机关备案: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关安全管理规定》,完成空域申请后,还需要同时通过 “浙里办” APP 报公安机关备案。流程为下载 “浙里办” APP 并注册登录,搜索 “湖警芯服务”,进入该板块后点击 “更多” 下拉界面,进入 “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 模块进行实名登记;若已在 UOM 平台提交飞行申请,需同步在公安机关备案,选择左下角 “飞行计划”,点击右上角 “+” ,如实填写 “飞行计划新增” 页面并提交审核。
此外,测绘资质单位等特殊主体进行无人机飞行,申请流程会有所不同,如向 94816 部队航气处和衢州军分区动员处等申请空域 ,并按规定向属地公安机关报请核准飞行计划等。具体可参考当地相关部门规定。同时,违规飞行可能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面临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