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江苏省公安厅和中国民用航空江苏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通告,江苏无人机空域申请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具体流程及方法如下:
准备材料:
飞行计划申请:需明确飞行水平范围、飞行高度、飞行时间(具体到小时)以及无人机的相关参数和状况。
操控人员飞行证书: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
公司相关资质证明:江苏省目前只接受以公司名义进行的申请,需提供公司相关资质材料。
对接部门:
东部战区空军航管部:地址位于南京市珠江路,是主要的申请备案部门。
江苏民用航空管理局:地址在光华门外大桥场机场,电话 025 – 526553,申请成功后东部战区空军航管部会将同意飞行证明发送至此备案。
江苏省公安厅:地址为扬州路 1 号,电话 025 – 110,也需对同意飞行证明进行备案。
中国民用航空江苏安全监督管理局:电话 025 – 52651508,可咨询相关事宜。
申报流程: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东部战区空军航管部进行申请备案。
若申请成功,由东部战区空军航管部划定空域,并开具同意飞行证明,发送到江苏民用航空管理局、江苏省公安厅进行备案。
飞行前需要向东部战区空军航管部报告,飞行结束后也需再次报告。
若申请不成功,可以向东部战区空军航管部提出空域分配请求,由其分配一块空域。
此外,部分地区还有一些便捷申请方式,如扬州市可通过低空飞行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实现飞行资质登记、适飞空域查询、飞行活动申报等功能。同时,无锡市出台的《低空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将于 2025 年 10 月 1 日施行,该市相关低空飞行服务系统承担低空协同管理、飞行服务和信息服务三大核心职能,后续申请流程可能会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