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无人机空域申请需遵循《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国家法规,结合地方实际管理要求,具体流程及批复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适用范围
需申请的情况:
飞行高度超过 120 米;
飞行区域涉及机场净空区(天水麦积山机场周边)、军事管理区、政府机关、交通枢纽等敏感区域;
经营性飞行(如测绘、航拍、物流等);
微型以上无人机(重量>0.25 千克)在人口密集区飞行。
无需申请的情况:
微型无人机(重量≤0.25 千克)在非敏感区域、高度≤120 米的 recreational 飞行(需实名登记)。
二、空域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
空域申请函:说明飞行目的、具体时间(精确到小时)、区域(经纬度坐标或明确边界)、高度、无人机型号 / 数量、操作人员资质等;
无人机实名登记证明(在民航局 “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 完成登记后打印);
操作人员资质证明(视距内 / 超视距驾驶员执照,或培训机构证明);
飞行计划方案:包括航线图、应急处置预案(如失控、坠机等应对措施);
若为企业 / 单位飞行,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证明。
2. 确定申请部门
非敏感区域且高度≤120 米:向天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提交申请(部分区县可向属地派出所提交);
涉及机场净空区、军事区域:需先经天水麦积山机场空管部门(联系电话可查机场官网)和当地军事机关航管部门审批;
高度>120 米或跨区域飞行:需向甘肃省军区航管处和民航空管部门(西北空管局)提交申请。
3. 提交申请
线下: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对应部门窗口(建议提前电话确认地址和对接人);
线上:部分流程可通过 “甘肃政务服务网” 或当地公安政务平台提交电子版材料(具体以部门指引为准)。
申请时限:需提前 7-15 个工作日提交,紧急情况(如抢险救灾)可申请加急。
4. 审核与批复
部门审核内容:飞行区域安全性、操作人员资质、是否影响公共安全或军事活动等;
批复形式:以书面文件或电子批复函为准,明确批准的飞行时间、范围、高度、限制条件(如禁飞时段、需配合的监管要求等);
未获批准:会说明原因,可修改方案后重新申请。
三、批复意见要点(参考模板)
同意飞行的批复:
“同意你单位 / 个人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 XX 时至 XX 时,在 XX 区域(经纬度范围)以不超过 XX 米高度进行无人机飞行活动。”
“飞行期间需遵守以下规定:① 全程开启无人机定位与避障功能;② 远离人群和航空器;③ 遇管控指令需立即停飞;④ 飞行结束后 24 小时内报备飞行情况。”
附加限制的批复:
“同意飞行,但因该区域临近 XX 军事设施,飞行时段调整为每日 XX 时至 XX 时,且需配备地面观察员 1 名,保持与 XX 部门实时通信。”
不予批准的常见原因:
“申请区域为机场净空保护区核心区,根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不予批准。”
“飞行时间与 XX 重大活动安保时段冲突,建议调整至活动结束后重新申请。”
四、注意事项
飞行时需随身携带批复文件、无人机登记证、操作人员资质,接受监管部门查验;
严格按批复内容飞行,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延长时间或升高高度;
如遇天气恶劣(大风、雷雨等)或空中管制通知,需立即取消飞行;
违规飞行可能面临罚款、无人机暂扣,情节严重(如影响航班安全)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