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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无人机空域申请指南:政策依据与实操方法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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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无人机空域申请指南:政策依据与实操方法全解析
编辑:安心飞 时间:2025-10-07

在西宁使用无人机开展飞行活动,需严格遵循《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无人机等 “低慢小” 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等法规,履行空域申请与报备手续。以下结合地方政策与实操要求,详解空域申请的核心流程、材料及注意事项,覆盖消费级与行业级无人机使用场景。
一、空域基础认知:禁飞区域与管控规则
1. 核心禁飞区域(无需申请,绝对禁止)
根据青海省及西宁市相关规定,以下区域严禁无人机飞行(军事、警务等特殊任务除外):
机场净空保护区:西宁曹家堡国际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 10 公里、跑道两端各 20 公里范围,此区域飞行直接威胁民航安全,违者将从重处罚;
重点安防区域:党政机关、军事管制区、危化品生产储存地、能源供给设施(如电网枢纽、供水厂)等;
人员密集区域:火车站、医院、学校、商圈(如西宁万达广场)、公园(如人民公园)、大型活动现场(如环湖赛期间的赛事沿线);
交通沿线区域:高速 / 普通铁路、公路沿线两侧各 1 公里范围,包括兰新高铁西宁段、京藏高速西宁段等。
2. 需申请的空域类型
管制空域飞行:上述禁飞区域外,若飞行高度超过 120 米、飞行半径超过 500 米,或涉及测绘、农林作业、影视拍摄等专业任务,需提前申请空域;
临时管制空域飞行:如西宁市因大型活动发布临时禁飞通告(如 2025 年 5 月 29-30 日市区全域禁飞),期间确需飞行的特殊任务(如新闻宣传、应急救援),需向指定部门专项报备。
二、空域申请核心流程(分场景操作)
1. 常规专业任务申请流程(如测绘、农林作业)
第一步:确定审批部门
核心审批主体为飞行管制部门(军方航管机构),同时需向西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报备备案;
涉及民航航线附近飞行的,需同步征求民航青海监管局意见(咨询电话:0971-8818487)。
第二步:提交申请材料
采用 “纸质传真 + 电子邮件” 双渠道提交,参考通用空域申请规范:
纸质材料: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审批表》,需明确起降点经纬度(WGS-84 坐标系,格式为 “度分秒”,如 N36°37′25″ E101°46′18″)、飞行时间(精确到小时)、任务内容、起降场地详细地址(需到乡镇 / 村级别);
电子材料:将审批表 Word 版、资质证明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军方航管机构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 “XX 公司 – XX 任务 – 西宁 XX 区域 – XXXX 年 XX 月 XX 日”,发件人需标注单位及部门。
第三步:审批与反馈
申请提前量:至少提前 7 个工作日提交材料,复杂任务(如跨区域飞行)需提前 15 个工作日;
审批结果:军方航管机构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反馈审批意见,同意飞行的将明确飞行高度、范围、时段及避让要求;
备案流程:获批后需持审批文件到西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完成备案,领取飞行许可凭证。
2. 临时管制期间特殊申请流程
如遇西宁市发布临时禁飞通告,确需执行紧急任务的:
直接向西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提交申请,说明任务性质(如应急救援、新闻直播)、飞行区域、时间及安全保障措施;
需提供任务委派证明(如政府部门介绍信、应急管理部门指令),飞行人员需现场出示执照;
审批采用 “特事特办” 原则,一般在 24 小时内反馈结果,获批后需严格按指定航线和时间飞行。
三、必备申请材料清单(按主体分类)
1. 单位申请材料
基础资质: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专业资质:若涉及测绘需提供《测绘资质证书》,农林作业需提供相关作业许可;
飞行相关:无人机型号规格(含产品合格证、适航证明)、飞行人员执照(如 AOPA 驾驶员证书)、飞行任务计划书(含安全应急预案);
委托证明:若委托第三方执行飞行,需提供飞行服务委托书(明确双方责任)。
2. 个人申请材料(极少场景适用,如个人影视创作)
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无人机实名登记证明(通过 “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服务平台” 完成登记后生成);
飞行人员执照(若飞行高度超 120 米或属专业机型);
飞行计划书(需详细说明飞行目的、区域、时间及安全措施)。
四、关键注意事项与风险提示
1. 材料填写规范
经纬度务必准确:可通过 GPS 定位仪或专业地图软件(如谷歌地球)获取,误差不超过 10 米;
任务描述清晰:避免模糊表述,如 “测绘作业” 需明确为 “西宁市湟中区某村土地确权测绘”。
2. 飞行中的合规要求
携带证明文件:飞行时需随身携带空域审批文件、无人机登记证书、飞行人员执照,接受公安机关或航管部门检查;
实时报备:若飞行中遇突发情况(如天气突变、设备故障),需立即停止飞行,并第一时间向审批部门和公安局报备;
应急处置:若无人机失控坠落,需立即报警(110),并配合开展后续处置。
3. 违规后果
未申请擅自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如闯入军事管制区)处 10 日以上拘留;
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如危害公共安全)追究刑事责任。
五、实用工具与咨询渠道
1. 核心咨询方式
西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负责备案与临时任务报备,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具体提交地点及最新要求;
民航青海监管局:0971-8818487(空域涉及民航航线时咨询);
举报与求助:发现违规飞行可拨打 110 举报,飞行中遇紧急情况立即拨打 110 或审批部门电话。
2. 登记与申请辅助平台
无人机实名登记:通过 “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服务平台”(民航局官网入口)完成,登记后生成的二维码需粘贴在无人机机身显眼位置;
审批表模板:可向军方航管机构或公安局治安支队申请获取标准模板,避免因格式问题退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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