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1 月,中国民用航空局受国家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空域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8 日。这一举措旨在加强和规范空域资源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航空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军队建设。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航空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公共运输航空、军事航空持续快速发展,通用航空更是迅猛兴起。然而,现行的空域管理模式逐渐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空域有效供给保障与航空用户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空域管理活动仅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已无法充分满足当前航空领域的发展需要。在此背景下,制定专门的《条例》显得尤为必要。
从内容上看,《条例》共 11 章 77 条,涵盖了多个重要方面。在空域管理机构职责方面,依据相关文件,统一设置了空域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明确了各部门在空域管理中的分工与协作关系。在空域分级分类上,参照国际民航组织推荐标准,并结合我国国情军情,以实现空域资源科学配置、高效利用、安全运行为目标,建立了空域资源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条例》首次参照国际分类标准,将空域划分为 A、B、C、D、E、G、W 七大类,其中低空经济涉及空域主要在 G、W、D、E 类,这为不同类型的航空活动提供了更加精准适配的空域环境。
在空域划设与调整方面,《条例》主要面向空域管理者,明确了空域类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同时对动态管理的原则、权限、流程等作出规定,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航空需求。在空域使用上,主要针对空域用户,规定了其权利与义务,规范了申请与批复、释放等内容,保障了空域使用的规范性和有序性。《条例》还构建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空域评估体系,对评估的组织结构、分类、方法工具、工作机制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有助于提升空域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着眼于空域管理实际需要,结合空管领域督查工作要求,构建了完善的督查模式和工作制度,确保《条例》的有效执行。
《条例》的发布具有重要意义。从推进空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角度而言,通过对空域管理模式进行顶层设计,实现空域资源科学精细配置、分级分类管理、动态灵活使用,将有助于提升空管治理综合效能。在健全完善空管法律规范体系方面,我国现行空域管理政策制度多为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权威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不足。《条例》从国家立法层面加强和规范空域管理,使各级各类空管法律规范相互配合、相得益彰,有利于推动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空管法律规范体系。
此外,对于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的发展,《条例》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空域资源是发展低空经济的先决条件,此前我国低空空域通航利用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存在可飞空域有限、呈孤岛状不联网成片等问题。《条例》基本明确了未来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主要方向和路径,首次明确低空空域管用分离的原则,同时提出分级设立空中交通管理联合运行机构,这将为低空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更有力的保障。
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空域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是我国在空域管理方面的一次重要探索与创新,对于促进航空领域的健康、有序、安全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社会各界也将密切关注该《条例》后续的完善与实施,期待其能为我国航空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