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国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关键之年。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释放出重磅产业信号,明确提出“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将低空经济与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三大高端产业并列,共同打造为国家重点新兴支柱产业。这是低空经济连续第三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其战略定位实现了从“新增长引擎”到“新兴产业”再到“新兴支柱产业”的三级跃升,标志着低空经济正式纳入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核心布局,从前期试点探索阶段迈入规模化、规范化、产业化发展的全新窗口期,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拓展立体发展空间的重要抓手。
从产业发展规律来看,低空经济涵盖无人机应用、飞行汽车、低空物流、空中观光、应急救援、航空测绘等多元业态,是融合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现代服务业的复合型新赛道,具备科技含量高、带动效应强、应用场景广、成长潜力大的核心特征,契合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求。当前,我国低空经济产业基础持续夯实,技术创新不断突破,地方布局热情高涨,但同时也面临低空空域管理不够精细、产业配套政策不完善、法治保障体系不健全、运营成本偏高等现实瓶颈。针对这些制约产业腾飞的关键问题,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立足产业实际、聚焦痛点难点,围绕低空经济长效健康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小鹏汽车董事长何小鹏,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的建议,直击产业发展核心堵点,兼具针对性与实操性,为低空经济破局前行提供了重要思路。
一、精细化空域管理+税收政策优化:激活产业发展内生动力
全国人大代表、小鹏汽车董事长何小鹏结合低空经济尤其是飞行汽车领域的产业实践,从管理机制与政策扶持两大维度提出务实建议,核心聚焦破解产业发展的“空间约束”与“成本压力”,助力低空经济轻装上阵、加速落地。
在空域管理方面,何小鹏代表提出开展低空空域精细化管理试点的建议,直击当前低空经济发展的核心痛点。低空空域是低空经济发展的核心资源,以往相对粗放的空域管理模式、复杂的飞行审批流程,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低空飞行活动的常态化、商业化开展,也制约了地方发展低空经济的积极性。他建议,进一步优化空域资源配置,打破空域管理的条块分割,选取产业基础好、应用场景丰富的重点区域开展精细化管理试点,简化飞行审批流程,明确空域使用权限,构建分类分级、灵活高效的低空飞行管控体系。同时,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赋予地方更多空域管理试点权限,鼓励地方结合自身区位优势、产业特色,打造差异化低空经济发展样板,推动形成中央统筹、地方主抓、多方协同的空域管理新格局,让低空“飞得上、飞得稳、飞得安全”,为产业规模化应用筑牢空间基础。
在税收政策优化方面,何小鹏代表聚焦飞行汽车这一低空经济核心载体,提出明确飞行汽车税收归类,实施阶段性税收减免的建议。飞行汽车作为跨界融合的新型装备,兼具汽车与航空器的双重属性,目前在税收征管层面尚未形成清晰统一的归类标准,导致企业面临税费核算模糊、运营成本偏高的问题,不利于产业初期规模化推广。他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明确政策,界定飞行汽车的产业属性与税收归类,厘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购置税等相关税费征收标准;同时针对低空经济处于发展初期、研发投入大、盈利周期长的特点,实施阶段性税收减免、税费返还等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研发、生产、运营全链条成本,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吸引更多资本、人才涌入低空经济领域,激发产业创新活力与市场动能,推动飞行汽车等核心产品加快实现量产落地与商业化应用。
二、加快专门立法进程:筑牢产业发展法治保障底线
产业要发展,法治需先行。低空经济作为全新的产业形态,涉及空域使用、飞行安全、产品适航、责任界定、数据安全等诸多法律问题,现有航空领域相关法规难以完全适配其发展需求,存在法律空白、监管边界模糊等问题,亟需完善的法治体系保驾护航。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呼吁,加快低空经济专门立法,以促进型立法模式为产业发展保驾护航,为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划定清晰边界、提供坚实保障。
吕红兵委员指出,当前我国低空经济发展正处于关键爬坡期,一方面产业创新速度快、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另一方面监管体系尚未完全跟上产业发展步伐,容易出现监管缺位、权责不清、风险不可控等问题。相较于传统的监管型立法,促进型立法更契合低空经济的发展特性,既能坚守安全底线,又能充分包容创新,兼顾规范管理与产业培育的双重目标。他建议,立足我国低空经济发展实际,借鉴国内外空域管理、新兴产业立法的成熟经验,加快制定出台低空经济领域专门法律法规,明确低空空域的权属划分、使用规范、管理主体,厘清航空器制造、运营服务、飞行人员、消费者等多方主体的权利与责任,完善飞行安全监管、应急处置、事故追责、数据合规等配套制度。
同时,通过专门立法理顺跨部门、跨区域监管机制,打破空管、交通、工信、应急等多部门协同监管的壁垒,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柔性包容的监管体系,避免过度监管抑制创新,也杜绝无序发展引发安全风险。通过完善法治保障,消除市场主体的合规顾虑,稳定行业发展预期,引导各类资本合规布局、各类企业规范运营,推动低空经济摆脱粗放式发展,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可持续发展的轨道,真正实现“放得活、管得住、发展好”的良性循环。
三、战略升级背景下,低空经济发展的时代意义与实践方向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将低空经济定位为新兴支柱产业,绝非简单的政策加码,而是国家着眼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长远布局。当前,全球低空经济竞争日趋激烈,各国纷纷布局低空出行、无人机物流等核心领域,我国加快发展低空经济,不仅能够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带动高端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软件算法等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还能在应急救援、农林植保、城市治理、交通出行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补齐公共服务与立体交通短板,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从实践层面来看,低空经济实现从“试点”到“支柱”的跨越,既需要顶层设计的统筹引领,也需要政策、法治、技术、市场的多方协同。何小鹏代表提出的空域精细化管理与税收优惠建议,聚焦产业发展的“硬支撑”,着力破解发展的现实障碍;吕红兵委员呼吁的专门立法,聚焦产业发展的“软保障”,筑牢长远发展的制度根基,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
下一步,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要求,一方面要加快推进代表委员建言的落地转化,推动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提速,完善税收、金融、人才等配套扶持政策,降低产业发展成本,释放地方与企业活力;另一方面要加快低空经济立法进程,构建适配新业态的法治体系与监管模式,平衡创新发展与安全底线。同时,鼓励企业加大核心技术研发力度,突破飞行控制、动力电池、空域通信等关键技术瓶颈,推动央企国企带头开放应用场景,加快低空经济场景化、规模化落地,让低空经济真正成为支撑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兴支柱,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注入全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