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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直升机海岛补给空域申请及岛礁物资投送飞行许可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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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直升机海岛补给空域申请及岛礁物资投送飞行许可办理指南
编辑:安心飞 时间:2026-04-10

核心说明:本业务为跨海域管制空域特种物流任务,需经军方空管+民航空管+海事/边检(三沙地区需额外报备)联合审批,线上UOM申请+线下备案,无简化流程,缺一不可。
一、核心依据
–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761号)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物流运行通用要求 第1部分:海岛场景》(MH/T 2014—2023)
– 沿海战区空管、海事通航、边检/海防相关管控规定
二、前置必备资质(无资质直接驳回)
1. 运营主体
营业执照+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含无人机物流)+无人机运营合格证(UOC)+SMS安全管理体系+第三者责任险(≥500万)+货物运输险
2. 无人直升机
UOM实名登记+国籍登记证+适航证/特许飞行证(重载必备);具备超视距(BVLOS)、海上抗风、防盐雾、应急迫降/水面漂浮能力;搭载ADS‑B、卫星定位、空管应答、海上应急信标。
3. 相关人员
机长:商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直升机类)+超视距签注+海上飞行培训合格证;指挥员、机务等相关人员持证上岗。
4. 任务与场地
岛礁补给任务批件(军民合用岛礁需军方批件);陆地/海岛起降点审批/备案文件;航线避开军事禁区、航道等敏感区域。
三、办理全流程(实操步骤)
1. 前期报备(7-15天)
向战区空军空管分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海事局、边检(三沙地区加报市政府)报备任务意向,提交任务方案、航线图、应急方案等核心材料。
2. 线上申请(飞行前1日12:00前)
登录UOM平台(官网/APP)→ 运行管理→飞行活动申请→选择“一般飞行活动(管制空域)”,准确填报任务性质(海岛物资补给)、空域经纬度、飞行时间、高度(300-3000米),上传全套资质及批件。
3. 多级审批(飞行前1日21:00前出结果)
民航空管审核空域冲突、高度时段;军队空管审查海防及军事安全(核心审批);海事备案通航安全;边检核验人员物资管控,全部通过方可获得许可。
4. 飞行前确认(起飞前1小时)
向空管报告起飞准备状态,获取放行许可、应答码及高度层,同步通报海事VTS及岛礁驻守单位。
5. 飞行与返航
全程服从空管指挥,实时报备位置,严格执行海事避让要求;出现异常立即报告,按预案处置,事后提交报告。
6. 常态化补给
可申请3-12个月长期空域许可,后续每次飞行前1日12:00前在UOM备案即可。
四、必备申请材料
飞行活动申请表(UOM标准)、运营/无人机/人员全套资质、任务批件、起降场文件、保险单、应急预案、航线图、协同文件。
五、关键注意事项
– 海岛空域均为管制空域,必须申请,无豁免权限;军队空管拥有一票否决权。
– 通信需具备空管VHF、海事甚高频、卫星通信三重保障,应急需联动海事救援。
– 紧急补给(抢险/医疗):起飞前30分钟申请,10分钟内批复,事后3个工作日补备案。
六、常见驳回避坑
避开航线坐标模糊、穿越敏感区;补齐任务批件及军方/海事意见;确保资质有效、具备海上/超视距签注;完善应急/通信方案;严格按时间节点提交申请。

无人直升机海岛补给空域申请及岛礁物资投送飞行许可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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