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辽宁省低空飞行活动,保障无人机飞行安全有序,明确低空飞行服务站核心职能与无人机空域申请全流程,特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开展无人机飞行活动的个人、企业及相关单位,涵盖服务站功能介绍、空域申请前置条件、流程规范、材料清单及合规要求,助力申请人高效办理相关业务。
辽宁省低空飞行服务站以东北空管局沈阳A类低空飞行服务站、法库低空飞行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为骨干,构建“核心引领、全域覆盖、协同高效”的低空飞行服务体系,是东北地区低空飞行活动的核心保障枢纽,同步联动UOM(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与地方相关部门,为无人机飞行提供全链条服务支撑;无人机空域申请实行“分级分类、线上为主、线下协同”的办理模式,依据申请人资质、无人机类型及空域属性,精准对接审批渠道,简化流程、提升效能。
一、辽宁低空飞行服务站核心功能
辽宁省低空飞行服务站聚焦低空飞行“安全、高效、便捷”核心需求,覆盖有人机、无人机全品类飞行保障,核心功能涵盖飞行计划、通信导航、情报气象、应急处置等六大板块,实现从飞行前准备、飞行中监控到飞行后复盘的全流程服务闭环。
(一)飞行计划管理服务
作为飞行计划审批的核心承接载体,服务站联动军民航部门,实现飞行计划“受理-审核-上报-备案-管控”一体化办理,重点服务无人机飞行计划管理,具体功能包括:
– 受理无人机(含微型、轻型、小型及以上)飞行计划的申请、修改、撤销的相关业务,严格审核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同步上报军民航相关部门完成协同审批;
– 提供飞行计划备案服务,针对低风险、开放类飞行活动,简化备案流程,支持线上即时备案;同时开展飞行航线冲突检测,协助申请人优化航线规划,实现重复航线复用,提升申请效率;
– 法库低空飞行综合服务保障中心重点支持有人机与无人机融合运行,覆盖2300平方公里报告空域(海拔1000米以下),为无人机规模化、常态化飞行提供专属保障。
(二)通信导航监视(CNS)保障
构建多维度、全覆盖的通信导航监视体系,实时掌握低空飞行态势,防范飞行安全风险,具体功能包括:
– 提供地空双向通信服务,保障无人机操作人员与服务站、空管部门的实时联络,及时传递飞行指令、气象信息及告警通知;
– 整合ADS-B、北斗、GPS等多种监视手段,结合雷达、光电融合监控技术,实现无人机飞行位置、高度、速度等参数的实时监测,精准掌控飞行态势;
– 配备目视导航标识、电子围栏等设施,对违规飞行行为进行实时告警,针对严重违规情况可实施强制干预,杜绝违规飞行引发的安全隐患。
(三)航空情报与气象服务
为无人机飞行提供精准、及时的情报与气象支撑,规避情报缺失、气象突变引发的飞行风险,具体功能包括:
– 发布辽宁省低空航图、禁飞区、限飞区、危险区划定信息,同步更新障碍物分布、机场及临时起降点位置、飞行限制要求等航空情报,确保申请人全面掌握飞行区域环境;
– 提供专业化低空气象服务,包括飞行区域气象预报、实时气象实况、风切变、能见度、雷雨、大雾等不利气象条件预警,结合无人机飞行特点,推送针对性气象提示,助力申请人合理安排飞行时间。
(四)告警与应急救援服务
建立快速响应的告警与应急救援机制,最大限度降低无人机飞行事故造成的损失,具体功能包括:
– 实时监测无人机飞行状态,针对无人机失联、迫降、超范围飞行、超高度飞行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发出告警信号,同步联动军民航、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启动应急处置流程;
– 开展飞行数据记录与重演服务,针对飞行事故或违规飞行事件,提供完整飞行数据支撑,协助开展事后调查、取证工作,明确责任主体。
(五)无人机专项服务
以法库低空飞行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为核心,聚焦无人机专项需求,提供全链条专项服务,具体包括:
– 无人机实名核验服务,对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核验无人机实名登记信息、编码有效性,确保无人机来源合规;
– 无人机运行管控、侦测反制服务,针对违规飞行无人机实施精准侦测、识别与处置,维护低空飞行秩序;
– 提供无人机仿真训练服务,配套专业训练设施,助力无人机操作人员提升飞行技能、熟悉飞行规则;
– 对接沈阳市无人驾驶航空器服务管控平台,实现无人机飞行全域监管,打通“申请-管控-处置”的闭环管理。
(六)数据与产业支撑服务
依托低空飞行服务数据资源,为无人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同时优化空域资源配置,具体功能包括:
– 开展飞行数据记录、统计分析工作,梳理无人机飞行规律、空域使用情况,为空域资源优化、飞行规则完善提供数据支撑;
– 面向无人机物流、电力巡检、应急救援、航空培训、文旅航拍等重点应用场景,提供一站式低空飞行服务解决方案,助力产业规模化发展。
二、辽宁无人机空域申请服务指南
辽宁省无人机空域申请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平台)为核心办理渠道,地方低空飞行服务站协同配合,按“开放类、管制类”分级分类办理,明确前置条件、流程时效、材料清单,确保申请流程规范、高效便捷。
(一)申请前置条件
申请人(个人/企业)在提交无人机空域申请前,需完成以下前置准备工作,确保符合申请要求:
1. 无人机实名登记(必备条件)
– 登记平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官网:https://uom.caac.gov.cn,或对应手机APP);
– 个人申请人:需对重量≥250克的无人机完成实名登记,获取唯一登记编码及二维码,粘贴于无人机显著位置;重量<250克的微型无人机,无需实名登记,但需遵守飞行规则;
– 企业申请人:除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外,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开展商业运营,需额外提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2. 人员资质与保险要求
– 微型、轻型无人机(重量≤7千克):视距内、低风险飞行活动,操作人员一般无需具备无人机驾驶员执照;若开展超视距飞行或商业运营,操作人员需持有CAAC(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无人机驾驶员执照;
– 小型及以上无人机,或所有开展商业运营的无人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CAAC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同时需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单次飞行保额:非商业飞行≥100万元,商业飞行≥200万元);
– 企业开展商业运营的,需提前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辽宁省内由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民航东北管理局审批)。
3. 空域信息查询(前置关键步骤)
申请人需提前查询飞行区域空域属性,明确是否需要提交申请,查询渠道及空域分类如下:
– 查询渠道:登录UOM平台,进入“办事服务→运行管理→空域信息查询”模块,查询辽宁省内空域分布及属性;
– 空域分类:蓝色区域为适飞区(海拔120米以下,低风险、开放类空域),可按要求完成备案后飞行;红色、黄色区域为管制区(含机场净空区、敏感区域、军事管理区等,如沈阳桃仙机场15公里范围内、棋盘山敏感区域等),必须提交空域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飞行。
(二)申请流程(分类型办理)
辽宁省无人机空域申请按“开放类、管制类、长期/重复飞行”分类办理,核心流程以UOM平台线上办理为主,线下服务站协同配合,具体流程如下:
1. 开放类飞行活动(低风险)
适用范围:海拔120米以下、视距内飞行,低风险场景(如个人航拍、小型巡检等),无需提交正式飞行计划,仅需完成飞行活动备案。
– 办理流程:登录UOM平台→进入“运行管理→飞行活动备案”模块→填写飞行相关信息(飞行时间、飞行高度、飞行范围、飞行任务、无人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无人机实名登记截图、操作人员身份证明,商业飞行需额外上传保险单)→提交备案;
– 办理时效:常规备案即时完成,特殊场景备案1个工作日内完成;沈阳市试点区域开放类飞行活动,实行15个工作日极速备案机制;
– 注意事项:备案信息需真实准确,飞行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备案范围及飞行规则,不得违规超高度、超范围飞行。
2. 管制类飞行活动(高风险)
适用范围:海拔120米以上、超视距飞行,管制区(红/黄色区域)飞行,小型及以上无人机飞行,商业运营飞行等,需提交正式飞行计划,经审批通过后方可飞行。
– 办理流程:登录UOM平台→进入“运行管理→一般飞行申请”模块→精准填写飞行信息(飞行时间、飞行高度、飞行航线经纬度、飞行任务、无人机及操作人员信息)→上传全套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服务站审核→军民航协同审批→审批通过后获取飞行许可;
– 办理时效:常规申请3-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等紧急飞行任务,可走绿色通道,起飞前30分钟提交申请,最快2小时内完成审批;
– 协同办理:申请人可携带申请材料前往沈阳A类低空飞行服务站、法库低空飞行综合服务保障中心线下窗口,申请材料预审、进度跟踪、疑问咨询等协助服务,提升审批效率。
3. 长期/重复飞行活动
适用范围:需在同一空域、同一航线开展长期(按月/季度)、重复飞行的活动(如长期电力巡检、固定航线航拍等),可申请长期飞行许可,简化重复申请流程。
– 办理流程:登录UOM平台→进入“长期飞行活动”模块→点击“新增申请”→填写长期飞行相关信息(飞行周期、飞行航线、飞行时间、无人机及操作人员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申请→审核审批;
– 办理时效:1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后,在飞行周期内可重复使用该空域,无需再次提交单次申请;
– 专属服务:法库低空飞行综合服务保障中心支持常飞空域备案服务,针对长期重复飞行活动,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供航线定制、冲突协调等专属保障。
(三)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人需根据飞行活动类型,准备对应申请材料,确保材料完整、真实、有效,具体清单如下:
1. 个人申请人
– 基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电子照片);
– 无人机相关材料:无人机实名登记凭证(截图或复印件)、无人机产品合格证;
– 资质与保险材料:操作人员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如需)、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单(如需);
– 补充材料:飞行任务说明(简要说明飞行目的、飞行范围)、飞行航线图(管制类飞行必备)。
2. 企业申请人
– 基础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
– 无人机相关材料:所有飞行无人机的实名登记凭证、产品合格证;
– 资质与保险材料:操作人员无人机驾驶员执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商业运营必备)、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单;
– 补充材料:飞行任务方案(含飞行目的、飞行计划、安全保障措施)、飞行航线图、安全应急预案(管制类、商业运营飞行必备)。
(四)合规飞行要点
申请人取得空域飞行许可或完成备案后,需严格遵守以下合规要求,杜绝违规飞行行为,确保飞行安全:
– 高度管控:开放类飞行高度不得超过120米,管制类飞行高度需严格按照审批许可执行,严禁超高度飞行;
– 区域管控:严禁在未取得许可的管制区、禁飞区飞行,远离机场净空区、军事管理区、政府机关驻地、人群密集区、高压线等敏感区域及危险区域;
– 时间管控:飞行活动需在申请备案的时间内开展,如需调整飞行时间,需提前在UOM平台修改申请或备案信息,经确认后方可执行;常规飞行需在飞行前24小时完成审批或备案,应急飞行除外;
– 监控要求:飞行过程中需开启无人机定位、传输功能,接受低空飞行服务站的实时监视,及时响应服务站的指令;
– 应急处置:飞行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如无人机失联、气象突变等),需第一时间停止飞行,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低空飞行服务站、空管部门报告。